來源 | 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 項佳楚 焦以璇)、學之策
隨著國內高?!半p一流”建設加快推進,對高水平專業(yè)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,國外大學“非升即走”的人事“預聘”制度在國內若干大學試點實施,出現(xiàn)的若干個案引起較大社會反響。從近年社會上關于預聘制“非升即走”做法的爭論中不難看出,試點高校暴露出來的職稱晉升、科研成果評價及導向、青年教師權益維護等問題值得深思。
今年兩會,在民盟中央向全國政協(xié)十三屆五次會議提交的提案中,就出現(xiàn)了關于完善高校青年教師“預聘制”的建議。
民盟中央針對當前國內高?!邦A聘制”呈現(xiàn)出的評價體系、教學科研和教師權益等方面的問題,提出了四點具體建議:
一是探索建立規(guī)范的高校預聘制度。
高校應對教師隊伍建設,尤其是教師結構問題做長遠規(guī)劃,在招聘時應設置明確的招聘比例;在設置“非升即走”崗位時,應提前設計人員流動預案和明確的中期評價、轉崗、告知、解聘流程,并在招聘時讓青年教師充分知情。
二是優(yōu)化高校教師的分類評價機制。
結合學校特點和辦學類型,針對不同類型、不同層次教師,實行分類分層評價,對于偏重科研性質的職位可采用同行評價機制;對于偏重教學的崗位應把職業(yè)安全性作為重點考慮因素,不宜實施過于苛刻的科研考核制度。
三是加強對高校教學活動的督查檢查。
建議教育部門開展對高校優(yōu)化考核指標情況的督查檢查,結合高校的具體情況,對其崗位設置管理和績效考核辦法進行檢查指導,從而進一步優(yōu)化高校崗位設置結構,健全完善教師激勵機制。
四是完善高校教師評聘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。
如果教師和學校在人事聘用上發(fā)生糾紛,使教師和校方維權都“有法可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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